各位開車族機車族要注意了!
立法院三月通過新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增不少對酒駕的加重罰則,切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新版罰則部分交通部將分兩階段實施,「加重罰鍰」及「同車連座處罰」於今年7月開始實施,「酒癮治療」及「加裝酒精鎖」預計明年三月實施。
新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7月開始,騎自行車酒駕超標也會受罰!處六百元至一千二百元;慢車駕駛人拒絕接受酒測可罰二千四百元。
汽機車駕駛人酒駕罰鍰,原規定為新台幣一萬五千元至九萬元,新規定對汽車駕駛人罰則為三萬元至十二萬元,對機車駕駛人罰則不變。
拒絕酒測罰鍰原規定是九萬元,新規定提高至十八萬元,且新增每次加罰十八萬元。
汽車駕駛人酒駕且酒精濃度超過標準者,原規定為吊扣駕駛執照一年,新規定為吊扣駕照一至二年;而原規定汽車駕駛人酒駕超標且附載未滿十二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吊扣駕照二年,新規定是吊扣駕照二至四年;汽車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維持吊銷駕照,並不得再考領。
累加罰鍰部分,五年內第二次酒駕超標以罰鍰最高額處罰,第三次以上違規,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九萬元。
連座處罰部分,汽機車駕駛人酒駕超標,可處十八歲的同車乘客處六百元至三千罰鍰。但年滿七十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的乘客除外。汽機車駕駛酒駕超標,對未滿廿歲的同車乘客罰六百元至九百元,對廿歲的同車乘客罰鍰分日間及夜間,夜間罰一千五百元至一千九百元,日間罰二千二百元至三千元。
明年3月開始,也規範汽車駕駛人酒駕超標而被吊銷駕駛執照,未依規定完成酒駕防制教育或酒癮治療,不得申請考領駕駛執照;依規定考取駕照後,不依規定駕駛或使用配備酒精鎖,處六千元至一萬二千元,這兩項新規定預定明年三月一日起實施。
處罰條例出處:全國法規資料庫